政策 | 工信部:符合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(第四批)、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(第三批)公示
按照《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》、《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》及《轮胎翻新行业准入条件》、《废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条件》、《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》等,经企业申报、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、专家组复核和现场核查,并征求环境保护部意见,现将符合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(第四批)和轮胎翻新、废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(第三批)予以公示。
唐山隆昊实业集团隆港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等4家已公告废钢铁加工准入企业,因合并等原因,企业名称予以变更;中再生洛阳投资有限公司1家已公告废钢铁加工准入企业,因资产业务重组的原因,撤销其准入公告。一并予以公示。
如有异议,请于2015年12月10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部(节能与综合利用司)。
联系人及电话:罗晓丽、李洪良,010-68205339、68205360
传真:010-68205363
电子邮箱:zyzhly@miit.gov.cn
附件:1.符合《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》企业名单(第四批)
2. 变更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公告名称的企业名单
3. 撤销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公告的企业名单
4. 符合《轮胎翻新行业准入条件》、《废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条件》企业名单(第三批)
工业和信息化部
2015年11月27日
(转自:再生资源信息网)